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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1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秘书处、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州委秘发〔200221号)精神,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委办),加挂玛曲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县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三)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调整各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县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州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核调整县乡所属的股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六)承办报送县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接听“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十)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州委、州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我县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州编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书,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工作;承办机关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和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县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股

负责拟定县直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办法;负责拟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审核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审核县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方面的调查研究;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编制管理股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进编、出编、工资审核、台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人员结构比例和机构编制标准;承担全县政法机关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评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我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我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接听“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检举和投诉,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负责群众来信和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及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提出县政府调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意见,并协调、督促县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查、核实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编制、管理、信息公开和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为15,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1

核定领导职数3,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为正科级)。

核定其他领导职数1名,其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兼)、专职副局长1名(副科级)。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