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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内办设机构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2-24 】 【选择字号:

 根据县编委办职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书,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工作;承办机关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和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县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股

负责拟定县直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办法;负责拟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审核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审核县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方面的调查研究;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编制管理股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进编、出编、工资审核、台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人员结构比例和机构编制标准;承担全县政法机关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评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我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我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接听“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检举和投诉,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负责群众来信和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及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提出县政府调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意见,并协调、督促县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查、核实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编制、管理、信息公开和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